鄂托克旗高级中学开展
“宪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我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全国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按照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通知》的工作布署,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组 长:彭志宏
副组长:刘志刚 冯尔定 杨占彪 郑世理(法制副校长)
成 员:高凌俊 张廷有 邱丽芳 吴 军
李 强 郭立坤 高雄飞 曹 敏及各班主任。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初至12月下旬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三个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青春自护”专题教育活动。未成年学生自护教育是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必修课。提高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和社会保护功能的自觉性,是防止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伤害最有效的途径。
2.开展“一助一”教育和矫治工作。针对个别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青少年沉溺网络游戏、不道德网络聊天等突出问题,开展“一助一”志愿者矫治和青少年同伴教育。
3.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做到“四个结合”
1.法制教育与健康教育要有机结合。 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三个领域: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心理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我校采取集中授课和专题授课的形式,纵深学生法律意识。
2.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活动相结合。我校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郑世理同志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召开了一次有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联席会,规划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法制教育与特殊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相结合。由于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犯罪现象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我校要继续实行“德育导师制”,大力倡导教师“爱心”教育,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的观念,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评估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4.法制教育与创建“平安学校”活动相结合。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遏制师生违法犯罪,是“文明平安学校”创建活动的前提条件之一,我校要把师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法制教育的形式和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的校园。
四、主要活动
1、12月7日进行“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
号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精神、提高宪法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园,创建平安、和谐、家长满意的校园。
2、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12月7日,学校在启动仪式中通过宪法宣誓,使学生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护法和守法。
3、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
12月9日,学校将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4、在大屏幕上滚动宣传宪法和法治标语。
通过大屏幕上的标语宣传,使全体学生知法懂法。
5、12月12日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宣传。
要求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珍爱自己,善待他人,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好学生。特别要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6、黑板报宣传。
12月中旬,政教处负责出一期“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校黑板报。各班负责班级黑板报,主题为“法在身边·法治鄂托克”。12月18日,政教处负责检查评比。
7、主题班会。
各班利用每周一主题班会时间,进行“学法守法,珍爱生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做好思想引导,并做好班会活动记录。
8、“法制在我身边”诵读比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帮助广大青少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共建书香校园,我校结合“弘扬奋斗精神,培育阳光心态”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此次“中华魂——法制在我身边”读书系列活动,切实履行教育引导青少年的基本职能,广泛开展品德教育。。
五、具体要求
1、各班级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结合法制教育学宣传月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认真开展好这次活动。
2、在开展活动同时,各班要及时总结反思,开展思想大讨论。请各班在12月28前上交活动总结。
鄂托克旗高级中学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