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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高级中学首届“美丽鄂中•我的家”摄影采风大赛

2017年04月06日 15:42:27 访问量:639

 

盎然春意,缤纷校园,幸福自我,愉悦他人

一、活动背景

满园春风来,花开遍野间。鄂中的春天在众人的祈盼中悄然来临。原本暗淡的枯木已抽出新绿,原本单调的校园已花开满园。娇羞的玉兰、小巧的连翘、浓艳的丁香,是否已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了呢?你是否也想和我们分享校园生活每一处美景,每一份令我们感动的瞬间?只要我们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有一颗欣赏美的心,采集身边的美丽,拿起手中的手机或相机记录下高中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几张照片,留下美好回忆。一秒钟的闪光灯给予我们美好瞬间定格的感动与兴奋,让我们一起拾起属于我们美丽的鄂中生活。

为了培养全校学生对摄影的兴趣,提高大家的摄影技术,同时丰富大家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示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审美情操,体会校园点点滴滴的风采,鄂中网站为大家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特举办以“盎然春意,缤纷校园,幸福自我,愉悦他人”为主题的摄影大赛。

二、活动主题

盎然春意,缤纷校园,幸福自我,愉悦他人

三、活动目的

只要您热爱摄影,有善于发现的眼光,那就赶快来参加吧!借助我们的平台向大家展示,你眼中的校园美景、运动风采、师生风貌、日常生活点滴,都可以用相机或手机记录下来。如果你是学生,就请在这里展示你们的青春风采;就让我们记录下这一切难忘的时刻,感人至深的瞬间,留住温馨的欢笑,将瞬间定格,将记忆珍藏,并且可以附上您在此次活动或是平日生活中的感悟、照片的解说,分享校园生活中令我们感动的点点滴滴,释放青春激情,让我们一同参与吧!

四、活动简介 

1.活动对象

鄂托克旗高级中学全体师生

2.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20日

评比时间:待定

公布时间:待定

3.活动项目设置:  

最佳风景摄影奖、最佳人物摄影奖、最佳创意奖(本次活动共设置3个项目,每个项目共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五、活动要求

1.作品应结合活动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新颖、创新,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2. 摄影范围鄂托克旗高级中学校园景观、人物及学校活动照;拍摄角度自由把握,可以是平角、俯视角、仰角等;照片可以是单照也可以是组照,如果是组照参赛,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5张,组照作品以是不同角度的同处景色,也可以是相关联的多处景观。

3.作品最好付与内容相关的照片介绍,50字左右,可以是由画面联想到的 美丽诗句,也可以是你选择拍摄此处景物的初衷,品上著名班级—姓名—作品名称。

4.作品必须为校园内拍摄的照片,且为原创不得网上下载,照片不能经过诸如Photoshop、CDR等的软件加工,如有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每位参赛选手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份,评奖时原则上一个参赛者不能评2份以上奖项。 

六、作品收集方式

1.可由本人交于203办公室,或参赛作品先交至班长,班长于5月20号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203办公室。

2.相片发送至邮箱(eqzx****@163.com)

注:大小不限,必须注明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如有信息没有注全的选手,将不予以参赛资格,如有不愿进行展览的作品请注明)

七、评选规则

由班级学生代表作为大众评审进行初评,而后由我校的相关专业老师作为专业评审进行复评,最终筛选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在校内将进行公示展出。

 


编辑:教育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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